市场准入条件:一、 米粉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程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规范二、新建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除提交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规定的申报材料外,还必须提交该企业法人注册地市级人民政府向我局出具的同意新建该米粉企业的函件原件一份,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a.对辖区内米粉行业结构的分析;b.对新建米粉企业的规模、必要性,生产工艺的先进性的论证(原则上要优于目前同等条件下的米粉企业);c.同意新建米粉企业的结论性意见;d.新建米粉企业的可行性报告(作为附件)。基本卫生要求 米粉企业的生产加工条件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米粉质量安全要求(DB45319-2007)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重点要符合以下几点:三、选址审查a.周围环境应当保持清洁,无昆虫大量孳生,与产生粉尘、放射性物质、有害气体、有毒化学物质等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b.生产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不得有下列开放性污染源:a)公共垃圾场所,包括垃圾收集、存放、中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