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宿乡人民政府关于职业健康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搞好职业健康防治工作,促进我乡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乡职业病防治专项实施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 王秉刚 成员: 杨成雯 唐国虎 王 旭 李光伦 胡付举 董应忠 娄昌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由杨成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