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坡山泉水业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草案)-(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 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上级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由上级主管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