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仁司长在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一、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安排(一)评审时间原则上各省(区、市)应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因基建等特殊情况需要缓评的,应先向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缓评申请,并由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缓评时间截至2014年6月。6月份前完不成基建任务的中医医院,按二级中医医院建设,不入国家中医医院评审信息数据库。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二级中医医院数量较多、确因工作需要延长评审时间的,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批准。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尽快下文给各二级中医医院,摸清各中医医院评审意向,并于2013年2月底前将本辖区拟参加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的医院名单和拟申请缓评医院名单、不评审医院名单报及缓评与不参加评审的原因送至我局医政司。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我局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安排,认真制定本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方案(包括评审医院、每家医院评审具体时间、每家医院评审小组组成(专家组长、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