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资料留存方案一、 目的为加强计量器具产品的源头管理,保证计量器具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产品的结构、材质和性能等方面与型式评价时一致,便于证后监督管理时核查,特制定本方案。二、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及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技术机构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经型式评价后资料的留存。三、 留存资料型式评价后留存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1. 企业留存资料1) 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2) 使用说明书、产品照片;3) 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样机试验报告;4) 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需保密的除外);5) 主关零部件清单,包含主关零部件及主要结构照片、产品承诺书。6)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注册表2. 技术机构留存资料1)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2)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报告、注册表;3) 资料修改记录;4) 试验原始记录;5) 企业留存资料光盘四、 对留存资料的要求a) 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申请单位采用自编企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中对产品的要求,应包含不低于相关国家、行业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