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环境保护设计15.1一般规定15.1.1 公路设计应以人为本,体现安全、环保、耐久、和谐的设计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应遵守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15.1.2公路环境保护设计应根据环境质量标准、技术指标,结合项目沿线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以保护沿线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防治水土流失、降低环境污染为宗旨,以环境敏感点为主,点、线、面结合,确定环境保护设计原则和工程方案;应突出环境协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设施应安全适用,便于养护。15.1.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应对原有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改(扩)建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对策,对原有建筑材料的废弃与利用进行优化设计。15.1.4根据预测交通量和不同的保护对象而拟分期修建的环境保护设施,应按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制定分期修建方案,公路主体工程在运营后期拟拓宽和改建的应一并考虑环境保护工程的利用与改扩建等问题。15.1.5公路应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