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思考 摘要:目前,市场经济变化速度较快,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提高对税收筹划风险的重视,能够有效控制自身经济的良性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建筑企业税收筹划涉税风险产生的几个原因,并重点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对策,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下载 关键词:建筑企业 税务筹划 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有效开展税收筹划风险防范能够降低建筑企业税收风险,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下,建筑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其税收筹划风险的影响因素也逐渐变化,加之建筑企业税收工作人员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税收筹划风险问题不断出现。对于这一情况,建筑企业应当提高自身重
2、视,完善相关防范对策,合理地控制税收风险,促进建筑企业自身健康发展。 1 税务筹划情况分析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并且同外部环境产生了非常紧密的联系,而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又同其他众多领域息息相关,如设备制造、钢铁 生产、混凝土生产等,还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众多行业,因此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受到了营改增政策的显著影响。其因素不仅包括内在的,也包括复杂的外界因素。随着营改增的落实,建筑企业在组织架构、运营模式及经营理念上都会受到极大影响。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筑企业必须正确应对营改增问题,消除不利影响,抓住营改增在实施前后的机会,重新调整建筑企业经营体系,合理利用营改增方
3、案,开源节流,降低建筑企业成本。 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涉及领域众多,专业性和实用性较强,因此需要具有高素质、高职业素养的专业会 计人员进行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在营业税体系下,建筑企业很少接触增值税,并且增值税的政策同营业税政策比较起来差异较大,其财务工作者也不了解增值税政策,如果直接让建筑企业内负责营业税纳税筹划的工作人员负责增值税纳税筹划,可能会出现一定偏差,从而对建筑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风险。 由于增值税主要采用进销相抵的计税措施,因此根据建筑企业进项抵扣率的不同,各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也不相同。同时,当建筑企业完全实行营改增后,公司财务应分别计算收入和成本,这就会导致核算、预算及考
4、核等工作需要改变原有口径。增值税的 征收管理较为严格,限制了进项税发票的抵扣时间和事项,因此在管理增值税发票、税额、申报及缴税等方面都会比过去营业税体系更为严格,管理的难度也更大。 为更好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首先,我国的建筑公司应针对增值税特点总结出纳税筹划的方案,我国建筑企业应平稳应对营改增政策,针对建筑企业的纳税做出合理筹划,从自身的多个方面进行筹划研究,拿出具体可行的方案。其次,营改增能够显著提升建筑行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在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建筑企业应开发对外经营的能力,强化市场地位,加强盈利能力并降低建筑企业成本,提升建 筑企业的整体经营质量。最后,营改增对于丰富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纳
5、税筹划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研究利用已有成果,针对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进行调研,并结合我国建筑企业的特点,提出科学的纳税筹划策略。 2 建筑企业的业务特点及涉税分析 2.1 建筑企业的业务特点 建筑企业的营改增落实后,其税务管理将产生较大的影响。首先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成本将出现大幅度提升的情况,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要购买税控装置以满足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要求,这是对财务成本提升的具体因素;其次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的专用发 票需要由专人管理,而管理增值税发票的难度较大,计算量也较多,因此建筑企业只能通过增设岗位的方式满足这一需求,这也是增加财务管理成本的因素。此外,增值税的管理还涉及到增值税开票
6、管理、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增值税报税缴纳管理以及增值税会计核算管理等多项内容,和原本的营业税体系比较,增值税的管理项目提升了复杂性,因此营改增会给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2 建筑企业涉税情况 我国建筑行业具有独特之处,其财务管理系统也相对复杂。由于我国的建筑企业独有的特点及其高度复杂性,这也在一定程 度上决定了我国的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具有较高复杂性,建筑企业的税收管理难度较大,但这也是建筑企业实现增值税纳税筹划有效性体现的机遇。 2.3 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 根据我国住建部的税负增减摸底研究可以看出,建筑行业在营改增之后 ?会面临比较高的税负,致使建筑企业的运营成本较之前有大幅
7、度提升,因此建筑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才能有效降低建筑企业的实际运行成本,以提升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长期发展。 3 建筑企业税务筹划方法 3.1 合同方面 3.1.1 拆分 EPC 合同 建筑企业的 EPC 合同通常包含了勘探、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安装等一系列内容,一般由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同业主签订合同。 EPC 合同没有将设计、施工以及设备的款项分开表示,只列举了合同总价,而某些 EPC合同虽然列举了各项清单,但没有分别列示价款,只有总价信息。为避免因混业经营未分开核算导致从高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风险, EPC 项目的总承包方应同业主拆分 EPC合同,将单一的 EPC
8、合同按照不同的税率业务拆分为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以及施工合同,通过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和业主分别签订。 3.1.2 确定不同税率业务价款 根据 “ 财税( 2016) 36号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销售额 征收率。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PC 项目所包含的设计、采购及施工业务适用于不同的税率,因此总承包方可以考虑通过税率差异对
9、增值税进行 合理纳税筹划,也就是说,总承包方同业主通过谈判确定了各类业务在 EPC合同中的价款后,再将 EPC合同总价款在设计、采购以及施工三部分业务间进行合理的划分,以加大低税率业务价款,同时降低高税率业务价款,降低项目整体税负。 3.2 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在施工的成本当中差不多占据了百分之三十,由于人工费用一直在持续不断的增加,因此在施工工程当中占据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怎样才能够抵扣人工费用,这是营改增政策全面推行之后,施工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在营业税的条件下,我国有两种人工费用税务缴纳的方式。第一种是根据 某些劳务机制缴纳的营业税收,一般为百分之三的税率。而第二种,假如人们提供的服务属于劳
10、务派遣,那么所缴纳的营业税收的税率就是百分之五。营改增之后,假设企业按一般计税缴纳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一,那么按照简易计税,税率为百分之三清包工的分包工程使企业的税负增加。 3.3 企业费用 由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相关人员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需要到施工项目的地税机关进行缴纳,并且企业所缴纳的税额就要被地方财政的税收所吸纳。而缴纳增值税的时候,需要到当地的国税机关进行预缴。中央财政收入的纳税税额为百分之七十 五,而地方财政收入的纳税金额为百分之二十五。这样的现象将原本的税收均衡打破,将原本的税收收入划分为三个部分,包括中央财政收入、施工企业所在地的财政收入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财政收入。而这严重影响
11、了地方政府的税收,同时也增加了异地承接工程的难度系数,而且企业在经营的时候,也要投入更多的经营费用。 一般情形下,施工企业系异地作业。营改增政策推行之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对附加税进行缴纳,在机构所在地的国税部门认证进项税票,并清缴和汇算增值税。再加上要传递和收集以及 认证票据清算税金、建立各种台账,而这庞大的工作量,就需要施工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大幅度增加了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费用,给施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3.4 供应商选择方面 3.4.1 含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选择 第一,应选择规模较大且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在相同的含税报
12、价下,对同一类型供应商可提供具有适用性的发票类型,按照建筑企业经营的规模和商业信誉因素,建筑企业应选择具有更好信誉的商家。 第二,如果选择增值税税率高的供应商,在含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供应商所 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就应该选择税率更高的商家。 3.4.2 含税报价不同的供应商选择 在不同类型供应商报价不同的情况下,因含税成本不同,而和成本有关的进项税抵扣会对计入损益的城建税及教育费用产生直接影响,最终影响建筑企业的利润,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可以通过计算不同类型供应商之间的报价平衡点选择最佳供应商。 3.4.3 考虑运输费用的供应商选择 建筑企业的采购合同通常都会含有一定的运输费,运输费是适用
13、11%增值税的、不同于采购的 17%税率,因此在采购材料及设备时,供应商有 两种提供发票的方式:第一,一票制,销售方在销售设备或材料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不仅包含采购价格也含有运输费用;第二,两票制,销售方在销售设备或材料时就采购的价格和运输费用进行分开计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在采购大型设备的时候,供应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就应采用一票制;如果供应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采取两票制。 4 建筑企业税务筹划中的风险 4.4 税收政策的转变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税收政策为适应市场变化在不断改变,税收法规 的不确定性极大地提高了建筑企业税收筹划
14、的涉税风险。一般来说,建筑企业税收筹划一般是在具体项目实施之前进行,而面临国家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很容易导致在项目未结束时,由于政策的转变影响到项目开展前的原始税收方案,导致税收筹划工作的不合理化,甚至违法。然而,大部分建筑企业未提高对于这一现状的重视,不能实时掌握我国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未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不断提高。 4.2 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税负,其基本手段与避税、漏税存在实质性差异,税收筹划是在属于合法手 段,需要取得税收部门的批准,但是在实际的批准过程中,由于相 ?P 税务部门的不规范执法手段导致风险的产生,税法无明确的执行政策,执法人员通常根
15、据自身经验判断税收筹划的合理性,由于存在较大的主观原因,加之税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很容易导致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失败。 4.3 相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建筑企业内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税收筹划的实施方案以及具体的实施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有建筑企业自身所决定,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建筑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由财务工作人员或者会计人员负责,但部分建筑 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优于缺乏专业致使,难以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效率,而部分工作人员相关职业道德素质有所欠缺,导致建筑企业税收筹划涉税风险不断提高。同时,有的工作人员由于自身信息局限性,无法实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转变,故难以提出有效降低风险的应对措
16、施。 5 建筑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解决措施 5.1 加深理解税收政策 在营业税时代,很多建筑企业所涉及的增值税业务量较少,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及建筑企业领导层并不了解增值税政策的具体施行方法。为加深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及领导部门对营改增的了解程度,建筑企 业应组织财务和税收业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现行的增值税政策、实施方法以及营改增的试点行业和试点地区等。当营改增政策落实到建筑企业之后,建筑企业再针对这一政策和具体操作实施第二次培训,最大限度地满足建筑企业税务工作人员对增值税改革的知识需求,加深其理解程度。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对新形势下的增值税政策和建筑企业自身的情况非常了解,同时加强同
17、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合作沟通,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的了解程度,及时获得新鲜资讯,积极商讨纳税筹划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5.2 建立增值税管理体系 我国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时代没有完善增值税管理体系,建筑企业并不重视对增值税的管理。增值税管理主要涉及到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增值税申报缴纳管理、发票管理以及会计审核等内容,因此应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增值税管理体系,这也是为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不可或缺的一环。建筑企业需要在营改增之后,加强建筑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根据建筑企业的规模及增值税的要求,设置专门的部门或岗位,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宜,并根据增值税的政策内容及要求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 5.
18、3 建立税收筹划绩效评估体系 税收筹 划风险管理并非静态过程,在实践税收筹划的方案过后,企业应当岁筹方案的实践水平以及风险控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为税收筹划的二次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资产以及成本等基本指标进行实践,同时,这类评定指标也是税务机关开展核查工作的重要体系,因此在评价税收筹划的实践效果时,应当保障评价指标均处于合理范围内。另外,税收机关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工作时,应当了解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即为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纳税人对税法的了解程度等,若 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较高,则可支持 其进行税收筹划,并引导其采用合理的方案。 5.4
19、 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 提升税收筹划人员素质是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途径,筹划人员的实际能力与筹划风险有着紧密的联系,作为一名优秀的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还应当具备一定职业道德素养。所以,在建筑企业中,管理人员应当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求其学习我国税法的基本政策,掌握立法知识。另外,建筑企业应当保障税收筹划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其资料应当包括会计资料、申报信息、政府税法以及相关票据等,这是 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筹划行为的合法依据。同时,建筑企业可以与专业税务代理机构合作,利用其专业化的技术降低建筑企业筹划风险,一般来说,税务代理机构
20、具备专业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科学合理的筹划流程,建筑企业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可避免由于涉税造成的税收处罚,实时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会对建筑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建筑企业应当完善去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的防范对策,准确分析引起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原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有效 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以及评估体系,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以此提高建筑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殷蜀敏,李亚娟,张亚峰,等 .“ 营改增 ”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J.商业时代, 2014:( 31): 84- 86. 徐雪 ?x.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探析 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 6): 61- 62. 柳复兴 .“ 营改增 ” 背景下我国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D.长安大学, 2015. 詹奎芳,高群 .“ 营改增 ” 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 J.潍坊学院学报, 2014, 14( 5): 55-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