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水电企业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怒江州水电企业协会。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由怒江州水电企业及热心于发展怒江州水电事业的投资者、管理者和工程技术人员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在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允许范围之内,以“团结、服务、求实、创新”为工作理念,遵守“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办会原则,走“自主办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道路,服务于企业和政府,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怒江州电力工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怒江州发改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怒江州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办公住所设在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州发改委办公楼内。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保护行业正当权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自律、协调、监督、维权的作用,通过行业自我管理,保护行业正当权益,实现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