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用技术转民用的市场化途径研究 中图分类号: E252 文献标识: A 文章编号: 1674-1145( 2015)01-000-01 下载 摘 要 从技术转移市场化途径内涵入手,分析军用技术转民用市场化途径发展存在的问题,从而针对性地提出用市场化途径促进军用技术转民用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 军转民 市场化 途径 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是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推动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能充分发挥军用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用高新技术产业群,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随着军民融合战略的实施和军工开放步伐
2、加快,军民两用技术资源的双向交流不断扩大; 一、军用技术转民用市场化途径的内涵 军用技术转民用市场化途径是指在政府指导下,发挥市场配置军民技术资源的主导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的方式实现军用技术向民 用领域转化。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调动民用领域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资金、平台等资源为军用技术转民用所用,如借助技术市场、科技孵化器、投资机构等;二是采用市场化的技术转移运作模式,如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模式等。 二、军用技术转民用的几种市场化途径 (一)军工单位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转化。包括:军工单位投资创办民品企业;通过对外合作、收购重组、参股等方式组建新公司;通过技术服务、联合开发等方式向民用领
3、域转化等。 (二)借助技术转移中介机构转化。包括:借助技术市场通过技术转让、入股、合 作开发等方式进行转移;将军用技术成果导入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中介机构向民用领域转化等。 (三)利用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转化。由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对军用技术成果投资成立高技术企业,通过公开上市等方式实现资本收益和技术成果转化。 (四)依托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转化。依托各类军民结合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平台实现军民技术供需对接和转化。 (五)导入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将军用技术成果导入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基地和园
4、区,孵化形成军民结合产业。 三、利用市场化途径促进军用技术转民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制约市场化途径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军民融合、军工开放的相关政策中缺乏对技术转移市场化途径的指导和引导,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和调动技术转移市场化资源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保密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军工任务繁重等原因,军工单位开展军用技术转民用动力不足,军工封闭垄断导致市场化意识和能力不足;三是技术转移市场化资源对军用技术转民用的介入和支撑不足,市场化途 径不畅。 四、进一步发挥市场化途径作用的措施建议 一是构建有利于军用技术市场化应用的政策环境。研究制订促进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政策措施,推
5、动完善军用技术成果降解密机制;研究进一步提高军转民技术成果收益留归技术持有单位例的可行性;结合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国防科学技术奖励等工作,完善对军转民的激励机制;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探索制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现金收益奖励、股权激励、留岗创业等政策措施,择优吸纳为国家政策。 二是引导支持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参与军用技术转民用。加大对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现状、服务模式、运行机制的研究,对科技中介机构的信用情况、服务质量、潜在风险进行评估;研究建立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交易中心和孵化中心,遴选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信誉较高的中介机构,汇编成册后供军工企事业单位参考;支持军工单位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中
6、心,引导军工企事业单位、高校、民口配套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单位,组建军民融合创新发展联盟。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投融资体系。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研究在动态保军能力建设、军用技术推广专项等资金中,列支一定资金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后补贴等 方式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和军转民工作;跟踪地方政府设立的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军工集团和大型民口企业设立专项基金,带动产业资本参与军民两用技术开发;研究政策措施,引导风险投资等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军转民项目开发和企业孵化。 四是探索开展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军转民推介活动。加强组织,稳步推进军转民技术交易试点工作,拓宽军用技术转化的渠道;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和大型军工企业,开展创新真人秀形式的 “ 军民融合创新大赛 ” ,在促进军用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提高军工科研人员的商业 意识;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投资人沙龙和论坛,定期组织投资机构与军工单位对接,为军转民项目融资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李仁义,潘广悦 .新时期加强军工技术转移工作的思考 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 2012( 12): 29-31. 曾贤军 .我国军民两用技术发展对策 J.合作经济与产业, 2008( 12):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