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绩效评价研究 摘 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基本制度,低保工作的绩效关系着城镇低保人员生活水平。通过建立指标评估体系,对泰安市的城镇低保绩效工作进行评价,以期对泰安市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供参考。 下载 关键词:低保;绩效评价;泰安市 中图分类号: C91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 2016)12-0113-04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般来说,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三个等级的架构,根据对城镇低保制度绩效评估的目标、原则以及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界定,
2、本文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定为: 3 个一级指标、 6 个二级指标和 15 个三级指标(见表 1)。其中,一级指标为制度目标、财务目标和社会目标,同时结合城镇低保制度公平、效率、可行等原则,制定出二、三级指标。 二、城 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绩效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文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绩效评估指标权重。层次分析法通过两两比较的方法,确定绩效评估指标框架中各层次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并运用判断矩阵对群决策权重模型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总排序,最后确立各因素的权重,具体的流程如图 1 所示。 1.咨询专家意见。本文对 12位社会保障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调研和咨询。其中包括五位来自于三所
3、高校的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两位参与制定泰安市城镇低保政策专家(市民政局 1 人、区民政局1人)以及五位长期从事基层低 保工作人员(市民政局 1人,区民政局 4人)。 2.构建指标体系。本文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最终确定为: 3个一级指标、 6 个二级指标和 15 个三级指标(见表 1)。 3.构造判断矩阵。判断矩阵通过对上一级指标和下一级指标的两两对比,最终得出判断的标度。其中,评估判断标度标准是通过 “XiXj” 的比来得到最终的判断 标度。表中的 “ : ” 表示 “ 比 ” ,且 n 的取值范围为 1, 4(见表 2)。 根据这样的等级划分,所有指标都可以用标度 n 或
4、倒数 1/n 来表示。因此,我们仅需要计算出 n 阶判断矩阵里的个元素的数值即可。 4.合并矩阵。合并矩阵后,得到的指标权重见表 3。 三、泰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绩效分析 (一)制度目标绩效分析 1.低保对象的确定 ( 1)近三年城镇低保人数的变化率。本文选取了 20132015 年泰安市各区县的城镇低保人数进行比较,如表 4 所示。 该项指标权重为 5 分。从表 4 中可知,泰安市近三年各区县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人数都在不断增加,尤其是 20132014 年增幅最大。因此,此项指标各区县的得分 均为 5 分。 ( 2)低保覆盖率。本文中低保覆盖率指应保尽保的概率。近三年
5、来,泰安市各区县的低保覆盖率一直都是 100%。因此,该项指标权重为 6 分,且各区县的最终评分均为 6 分。 2.基本利益实现情况 ( 1)人均低保待遇水平。本文选取的人均待遇水平为 2015 年泰安市各区 ?h 每人月平均的城镇低保待遇水平,见表 5。 该项指标权重为 9 分。待遇标准最高的为满分,高新区的待遇标准最高,为 550 元 /月,得分 9 分;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泰山景区次之,待遇标准为 500 元 /月,得分 8 分;宁阳县和东平县的待遇标准最低,为 470 元 /月,得分 7 分。 ( 2)近三年低保待遇变化率。本文选取了 20132015 年泰安市各区县城镇居
6、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的待遇标准数据,见表 6。 该项指标权重为 7 分。由表 6 中可知,泰安市各区县城镇低保的待遇标准虽高低不均衡,但待遇标准均逐年提升。因此,各区县的最终得分均为 7分。 (二)财务目标绩效分析 1.财政投入力度 ( 1)地方政府资金拨付。本文选取了 2015 年泰安市各区县地方政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拨付的情 况数据,各区县的情况如表 7所示: 该项指标权重为 14分。由表 7可知,泰山区的财政资金拨付最多,泰山景区的财政资金拨付最少,但通过前一指标 “ 低保对象的确定 ” 可知,泰安市各区县的地方政府资金拨付水平与其区县内的低保人数、待遇标准还有经济发展水平大
7、致呈正相关的关系,且各区县对低保资金的拨付力度较大,均在 1000 万元左右,因此地方政府资金拨付情况较好,各区县均得满分。 ( 2)近三年城镇低保的资金投入变动。本文选取 20132015 年泰安市各区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投入变动数据。 该项指标权重为 10分。由表 8可知, 2014年泰安市的各区县中,除高新区外,其余的各区县城镇低保资金投入均有所减少; 2015 年的资金投入有所增长,且高于前两年的投入金额。因此,鉴于 2014 年大部分区县(除高新区外)资金投入有所减少,最终得分为 8 分;高新区得分为 10 分。 ( 3)低保资金缺口。 2014 年泰安市的城镇低保资金缺
8、口约为 189.3 万元,但难以统计出各区县的缺口情况。鉴于存在财政缺口,且财政缺口较小,因此,该项指标权重为 9 分,各区县最终统一得分 7 分。 2.保障力度 ( 1) 低保给付水平。 2014 年泰安市低保的投入为 8923 万元,资金缺口为 189.3 万元,因此实际的给付资金为 8733.7 万元,低保的给付水平为97.9%。因此,由于资金缺口,给付水平未达到 100%。该项指标权重为 10分,各区县最终统一得分 9 分。 ( 2)低保支出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比重。就整个泰安市来说, 2015 年泰安市的公共财政支出为 281.6 亿元,城镇低保资金 9325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
9、0.32%。 2014 年全国的公共财政支出为 151662 亿元,城镇低保资金支出为 462 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 0.30%。因此泰安市城镇低保的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略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就各区县来说,城镇低保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如表 9 所示。 该项指标权重为 8 分。 由表 9 可知,泰安市各区县城镇低保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平均为 0.32%,其中泰山区、高新区略高于平均水平,岱岳区、新泰市和泰山景区大致与平均水平一致,因此各区县得分均为 8分;肥城市、宁阳县和东平县低于泰安市的整体平均水平,得分为 6 分。 (三)社会目标绩效分析 1.制度执行情况 ( 1)应保尽保率和应退尽
10、退率。应保尽保为应参加城市最 低保障人员均已参加城市最低保障;应退尽退为不应参加城市最低保障人员均已退出参加城市最低保障。自 2011 年起,泰安市的城镇低保制度的应保尽保率和应退尽退率一直稳定在 100%。该指标权重为 3 分,各区县最终得分 3 分。 ( 2)脱贫人数。本文中脱贫人数指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提供就业,使其摆脱贫困的人数。 20132015 年泰安市各区县脱贫的低保人数如表 10所示 . 该项指标权重为 3分。由表 10可知,各区县脱贫低保人数正在逐年增加,说明政府为有劳动能力人员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因此,各区县最终得 分 3 分。 ( 3)规范管理。自 1996 年泰
11、安市实行低保制度以来,各区县均颁布了相关政策来对低保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此后,每年均颁布关于城镇低保规范管理工作的文件和通知,以确保低保管理工作的日渐完善。该项指标权重为 4 分,各区县最终得分 4 分。 2.社会满意度 ( 1)投诉举报率。泰安市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投诉率一直较低。其中, 2012 年接到三起投诉,经调查后发现投诉的内容不实; 2013 年接到两起投诉,经调查发现投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2014 年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投诉。该项指标权重为 2 分,各区县最终得分 2 分。 ( 2)贫困人口就业促进状况。自 2009 年起,泰安市开始加强对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的就业促进工作。
12、20092014 年间,累计为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3258个,开展技能培训 12次。该项指标权重为 5分,各区县最终得分 5 分。 ( 3)民众满意度。本文除对专家学者和低保的一线工作人员调研外,还对泰安市的低保人员进行了调研。共发放问卷 800 份(每个区县 100 份),收回 785份。各区县低保人员对于泰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评价的情况如表 11 所示。 该项 指标权重 5分。由表 11中可知,宁阳县和东平县低保人员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 “ 不满意 ” 情况,且这两个区县持 “ 一般 ” 态度的较多, “ 满意 ” 以上的人数相对于其他的区县来说较少,因此,
13、宁阳县和东平县得分 4分;其余区县由于没发现 “ 不满意 ” 的情况,因此得分 5分。 四、评价结果 ? 鲜龈飨钪副耆氐淖钪盏梅纸 ?行统计,结果如表 12 所示。 根据统计结果,泰安市高新区的得分最高,为 97分;其次是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和泰山景区,均得分 94分;再次是肥城市 92分;最后是宁阳县和东平县,得分为 90 分。这一结果可为泰安市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张峻豪,邓大松,黄玉君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困境分析与政策转型 J.中国人口 资源与环境, 2014( 12): 159-163. 文雯 . 城市低保与家庭减贫 基于 CHIPS 数据的实证分析 J.人口与经济, 2015( 2): 108-118. 林辰乐,吕翔涛 . 影响城市低保受助者就业的政策因素分析 就业的双项逻辑回归模型及访谈实证研究 J.中国软科学, 2012( 8): 23-34. 梅建明,刘频频 . 城市低保群体的社会经济特征及低保救助制度 对武汉市 387 户低保家庭的调查分析 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5( 5):15-20. (责任编辑:郭丽春 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