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切实保证集团内控体系和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护国家、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公司价值和改善公司的运营。内部审计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三)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及经营方针,计划,目标;(四)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公司内部标准;(五)公认的审计标准和审计准则。第四条 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内部审计不受集团公司内部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干预。集团公司内部的其他组织可以向审计监察部提出审计项目建议。全体员工可以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