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教育系统平安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复验的紧急通知各乡镇(场)学区办、县直各学校:我县各中小学校已于2009年全部通过“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并命名为“平安校园”。 按照伊宁县综治办对“平安创建”的绩效考核的规定和要求,将在11月上旬对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平安校园”工作进行复验。一、做好“平安校园”的复验工作。按要求,各学校要做好连续三年的平安校园的复验工作及建案工作,其中包括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的“平安校园”申报表(表上盖村委章、当地派出所章、乡镇场综治办章、县综治委章)(附件1);“平安创建”的自查自评(落款处盖学校章)(附件2);“平安创建”复验申请报告(落款处盖学校章)(附件3);平安单位考核验收评分表(学校自己打分数,在95分以上、领导签字、盖学校章)(附件4)。(以上四份材料纸质各一式四份,学校一份、乡综治办一份、县综治办一份、教育局一份),各项材料的时间可定在每年的9月初到9月中旬之间。二、做好无邪教学校的复验工作。相关材料和平安校园复验相同(可把平安校园题头更改使用),两项复验工作(平安校园、无邪教学校)分别建档。请各学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