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水党200915号中电投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五个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企业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按照中电投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水公司党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和活动组织标准化“五个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1、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1.1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电站,原则上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数量不足的,可与相邻的电站联合建立党支部。注意培养和选拔工作执行力强,促进企业发展带动力强,服务职工群众影响力强的党支部书记。党员在5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1.2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