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保护接地标准细则一、保护接地概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绝缘损坏时有可能带电。漏电危及人身安全,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连接称为保护接地。二、保护接地要求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三、保护接地标准1、主接地: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成1个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厚度不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以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2)、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2、局部接地:在下列地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