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和要求 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根据中央部署确定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现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抓住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方面。三项工作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关键,查处大案要案是重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基础,它们相互联系、互相促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今天,我主要介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和要求。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和对失职、 渎职实施追究的制度性规定及操作性规定,是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的,具有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其中包括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 的责任,对于其它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