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采用规定的方法和过程准确识别和评价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从而确定重要和不可容忍的危害因素。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的所有活动、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 定义3.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2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3.3风险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的结合。3.4风险评价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忍的全过程。3.5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事件。4 职责4.1总经理:负责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