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压式含气量测定仪校验规程 ZY/GXJ03-01-2010本规程适用于新的及使用中的气压含气量测定仪的校验。1总则气压式含气量测定仪系用于按GB/T50080或JTJ270测定集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的砼拌合物含气量的专用仪器,自校周期为一年。2技术要求2.1 应有铭牌,其中包括制造厂、型号、出厂编号与日期。2.2 表面应平整光洁,各部件齐全、正常、无损,内表面光滑,无凸凹部位。2.3 容量筒应由硬质金属制成,其内径应与深度相等,尺寸为207, 容积为700050ml。2.4 盖体应用与容量筒相同的材料制成。盖体部分应包括:气室、操作阀、进气阀、排气阀及压力表。2.5 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00.25MPa.,其精度不低于1.6级。压力表必须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2.6 容器与盖体之间用螺栓连接,并应装有密封圈以保证组装后具有良好的气密性。压力表上指示的含气量值应该与容器中所含的空气量百分数相当。3 自校用标准器具3.1 一块300300mm平板玻璃。3.2 电子台称:最大称量100kg,感量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