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项目工程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如下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规定 1.1、项目的皮卡车、洒水车由工程部(下称责任人)统一管理和调度。 1.2、驾驶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行车登记表”,禁止乱涂乱画。 1.3、有关车辆的证件和交费相关事项须及时报告办理(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保险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二者的表现直接代表项目的形象,为此要求驾驶员必须保持自身服装整齐、车辆整洁。 1.5、各司机未出车时,不得随便窜岗,不得违反项目纪律,应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2、车辆维修保养 2.1、责任人应指定其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的专业维修点,各类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应往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按期进行保养,并进行保养登记。 2.2、 驾驶员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长途行车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经常检查轮胎,禁止“光胎”行走。使用车辆必须维护车内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