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五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检查要点 1.基坑工程项 目检 查 要 点土方开挖1. 基坑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土方开挖报审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1) 土方开挖方案经监理审查同意。(2) 基坑工程支护结构强度达到设计工况要求。(3) 采用降水井降水的基坑工程,降水井已设置完成,降水深度达到设计要求。(4) 需要进行监测的基坑工程,监测单位已落实,监测方案已编制并报监理备案,监测点已设置完成,初始值已建立。(5) 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已得到有效保护,影响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已按支护设计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在支护结构上部设置增加其荷载的附着物(如:建筑材料、广告牌等)。(6) 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7) 其他准备工作就绪(如:弃土地点等均已落实)。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复合土钉墙施工必须符合“超前支护,分层分段,逐层施作,限时封闭,严禁超挖”的要求。 3. 基坑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