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雾霾治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 要】河北雾霾已成为突出环境问题,应加大治理力度,在产业、能源结构上还应不断压减,任务艰巨, “ 小散乱污 ” 企业应强化治理,冬季采暖散煤治理刻不容缓,机动车尾气排放及建筑工地扬尘要严加控制,人们绿色生活方式理念应加快树立,河北应坚决去产能、调结构、转方式,通过热电联产、 “ 电代煤 ” 、 “ 气代煤 ” 、清洁能源等解决冬季采暖散煤问题,建立完善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霾。 下载 【 Abstract】Haze in Hebei has become a prominent environmental problems, we should inc
2、rease the intensity of governance, continuously reduce the industry and energy structure, it is a difficult t shoul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and the scattered coal governance in winter is emergency, the motor vehicle exhaust emission and construction site dust should kept under strict control, pe
3、ople should speed up to set up green lifestyle concept, Hebei should firmly to reduce the capacity, and adjust the structural and change method, through the methods of the combination generation of heat and power, power instead of coal, gas replacing coal, clean energy,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oal
4、heating in winter,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operational system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for h 关键词】雾霾治理;调结构 ;依法治霾 【 Keywords】 haze management; structure adjustment; harnessing haze according to law 【中 ?D 分类号】 X51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 2018)02-0092-02 1 河北雾霾治理面临的主要困难
5、 1.1 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问题 根据石家庄 2014 年 8 月 29 日向社会发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石家庄市 PM2.5 的 23% 30%为外地输入, 70% 77%来自石家庄本地 污染,本地各类污染源排放分担率为:燃煤 28.5%、工业生产 25.2%、扬尘 22.5%、机动车 15.0%、其他 8.8%。历史形成的以钢铁、水泥、玻璃等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河北大气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尽管河北从 2013年开始实施 “6643” 工程,截至 2017年 11月,河北累计压减炼钢产能 7192 万吨、炼铁产能 6508 万吨,淘汰水泥产能 7057.5 万吨
6、、平板玻璃产能 7173.5万重量箱,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4537万吨,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但是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等产能仍很高,压 减任务还非常艰巨。尤其是冬季供暖大概将增加 30%左右的污染物排放量,河北地区热电联产程度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比较差,大概目前只有 50%,采暖主要是依赖于燃煤锅炉进行,煤在大气污染中所占的比例,已由非采暖期的 20%多升至现在的 40% 60%,在采暖期结束前,河北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1.2 “ 小散乱污 ” 企业的超标排放问题 河北还存在很多非法经营的 “ 小散乱污 ” 企业,涉及黑色和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
7、、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 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炒货等行业,这些企业没有环保设施,也根本不把排放标准放在眼里,污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无序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对大气污染非常严重,对这些企业的排查、取缔阻力很大,任务艰巨。 1.3 冬季采暖燃煤问题 河北在城乡结合部,小城镇及广大农村地区冬季采暖还没有集中供暖,他们仍然在采用燃煤小锅炉,农村地区更是直接用散煤采暖,这些小锅炉环保设施装备技术很差,管理也不到位,污染物排放浓度甚至是大电厂的十几倍,环境影响很大。烧 1 吨散煤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电煤的 10 倍以上 。但如果要让这些企业去安装高效的脱硫脱硝
8、设施,在当前的供热电价下,企业基本上没办法承受,这里面涉及民生供暖问题,不是很容易处理,另外,塑料大棚多了,有些大棚也在用散煤,监管起来更困难。 1.4 机动车尾气排放及建筑工地扬尘问题 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 2016)显示河北省机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第五, 11 个设区市机动车排放污染在本地源污染比例达到 10%至 27%,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建筑工地及其他裸露场地等扬尘问题对雾霾的贡献率高达 22.5%,这绝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5 大气污染治理的执法及规章制度完善问题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9、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现行法律里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是带 “ 牙齿 ” 的环保法 ,自实施以来,确实掀起了一波环保风暴,震慑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但在具体执法操作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不同领域违法检查,取证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地方保护问题、政府 “ 懒政 ” 问题、职责不清问题及环境违法公诉主体等问题,环境协同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联动等制度还有待完善。 1.6 公众 环保意识及绿色生活方式培养问题 近几年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加强,通过群众举报我们处理了很多污染环境的重案大案,但我们身边还存在着许许多多污染环境的现象:餐馆油烟直排、露天烧烤烟气熏人、焚烧树叶垃圾,路面清扫扬尘、小作坊燃煤严重,农村
10、秸秆焚烧等等,执法部门束手无策,这都有待于公众环保意识的强化及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环保,维护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2 河北雾霾治理对策 2.1 去产能、调结构、转方式 2017年 1月 24日,总书记视察张家口时强调, 河北要树立知难而上的必胜信念,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河北进一步创新发展、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河北省必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去产能,压减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焦炭产能、淘汰落后火电产能,推进散煤治理,稳步推进 “ 电代煤 ”“ 气代煤 ” ,坚决取缔劣质散煤。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优惠政策,承接京津优质产业转移,借助
11、北京张家口冬奥会的契机、用心谋划、真抓实干,打赢 “ 蓝天保卫战 ” ,建设美丽河北。 2.2 彻底治理 “ 小散乱污 ” 企业 对国家明令禁止、无环评手续、污染物排放不 达标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小煤厂、小锅炉、小白灰、小颗粒、小化工等 “ 小散乱污 ” 企业,环保部门要组织环境监察、检测、执法部门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严格检查,通过断水、断电及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手段彻底予以关停取缔,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持续跟踪检查,避免死灰复燃。 2.3 ?化冬季污染治理 加强对燃煤锅炉取缔力度,改造现有电厂余热利用,采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气供暖、电供暖等清洁能源替代措施。积极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
12、村地区散煤治理。 2.4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老旧机动车淘 汰,严控工地扬尘 首先在公共交通和商业运营系统加快新能源汽车使用更新,加快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加气站设施,加大新能源汽车优惠条件,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加快对老旧机动车的淘汰速度,限制老旧机动车的运行。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工地、工业料堆、矿山扬尘管控,实施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和水洗机扫。 2.5 完善环保执法细则,加强联防联控、重污染应急机制建设 根据环保法总体框架原则,切实制定环保法实施细则,明确环保诉讼主体、协调环保、城建、公安、农林,水利、监察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 、齐抓共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13、 ” 制度,完善环保垂直管理制度,严厉问责地方保护主义、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加强 “2+26” 城市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区域联防联控,尤其是京津冀的协同治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警机制。 2.6 培养公众环保意识、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 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倒逼绿色生产方式,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减排,加强媒体宣传,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全社会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正如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说的:思想上的雾霾不除,体制上的雾霾就很难根除,空气当中的雾霾更难根除。我们要从思想深处树立人与自然平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努力践行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生活方式,共建河北美丽的明天。 【参考文献】 【 1】庄贵阳,周伟铎,薄凡 .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与机制创新 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05): 10-17. 【 2】徐骏 . 雾霾跨域治理法治化的困境及其出路 以 G20 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协作为例 J.理论与改革, 2017( 01): 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