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第二中学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稿)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促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河津市第二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第一部分 考核细则一、 文明礼仪分项考核细则考核负责人考核成员礼仪行为1.言谈举止不文明,说话污言秽语扣1分。2.校园内不穿校服扣2分。3.校园内穿奇装异服、染彩发、烫发、戴饰物、穿高跟鞋,男生留长发或光头,女生留披肩发等分别扣1分。4.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起绰号等对同学不尊重行为扣2分。年级主任全校员工校园行为5.随地吐痰,乱扔包装袋、果皮、废纸等杂物扣2分。6.在校园内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墙上踏脚印扣3分。7.故意损坏学校设施、公物扣5-10分。8.除体育课和下午活动时间外,其它时间参与打篮球、踢足球等体育活动扣1分。9.用学习机玩游戏,将MP4、照相机、游戏机带进校园扣3分,同时予以没收。二、 学习习惯分项考核细则考核负责人考核成员教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