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设备验收大纲1. 范围1.1. 本大纲规定了设备出厂验收的项目、内容、相关依据和要求及验收结果的记录方式。1.2本大纲适用于在设备制造商将所购设备主体及相关配套设备(不需在厂内总装调试的设备除外)在厂内总装调试后,组织有关人员到制造商的设备总装场地进行出厂前的验收。2. 验收项目及验收结果记录2.1. 验收项目主要包括核对验证、外观检查、运转调试检验和技术资料四项。2.2验收结果在附件所示的表格中记录。已验证且符合要求的项目在相应记录栏填“”;验证存在问题的项目在相应记录栏填“”,并在“问题描述与整改建议”栏记录问题和整改建议;不在配置范围内的设备或不适用的验收项目在相应记录栏填“”;3. 验收的依据、内容和要求3.1. 验收依据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合同、技术协议、制造商书面的质量控制行为文件、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相关标准等。3.2. 核对验证3.2.1. 核对设备(含主要部件)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等。3.2.2. 设备整机、各类单元设备及部件出厂时所带附件、备件的种类、数量等应符合制造商出厂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