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评审细则前 言 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书。2006年5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起草组,形成草案。2006年6月,在北京召开起草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06年7月,中国特检中心向特种设备局上报征求意见稿,2006年8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6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了报批稿。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细则规范了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行为,明确了鉴定评审内容、程序和要求,建立了以规范化为基础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方式。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张军、沈勇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