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软件业统计制度修订说明(2011-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二一一年十月 软件产业统计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规范服务业统计的要求,结合软件产业特点和两化融合的发展情况,我部开展了2011年软件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制度的修订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在广泛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嵌入式软件企业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分类目录,界定产品范围;2、通过向近百家企业下发调查问卷,组织研究嵌入式系统软件的核算方法,重新测算权数;3、按照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财务统计一套表的要求,增加或修订相关财务指标。具体修订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表不做调整。二、企业主要指标表1、增加“C062 差旅费”统计指标。差旅费: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差旅费,包括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增加原因:应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的要求,用于行业GDP核算。2、 按国家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要求,“D0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修改为“D0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