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程序一、成立登记程序图投诉、举报申请材料不全、无效,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法律法规禁止或没必要成立的驳回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发起人带章程草案、发起人身份证明材料、已达成入会意向的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筹备成立申请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即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对名称进行核准(5个工作日) 处理、带以上材料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红头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基本情况材料、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及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保证真实、齐全、有效反馈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审查(10个工作日)市民政局纪检室电话:主管局长、局长批准(3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准予筹备的决定(2个工作日)成立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红头文件、会议纪要、理事会基本情况及名单、常务理事会基本情况及名单、负责人基本情况及名单、专兼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及名单、会员名单、经大会通过的章程、填制好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