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一、验收资料(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内容及要求详见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中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时,凡本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对于重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如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幕墙子分部工程及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分部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先经施工单位自检,再送至监理单位审查,审查结果达到基本完整的要求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及签署意见。(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