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海洋能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导读:国外海洋能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英国没有专门的海洋能法律法规。国会制定的各种能源法为可再生能源(包括海洋能)提供立法空间和基本的制度支持。英国的海洋能立法,主要的特征为:以可再生能源义务制度为核心,以比例配额为手段推进海洋能的发展。综合运用了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 要解决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除了以批判的视野来考察现行的立法之外,考察和研究国外的海洋能立法,并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是十分必要的。相关国家的立法特征 观研天下发布的中国海洋经济行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投资态势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发展新能源已成为发达国家促进经济复苏和创造就业的重要举措。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均颁布了与海洋能有关的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和政策。 美国的海洋能立法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从立法模式上看,采用的是单一法案与综合性法案、专门法案与配套法案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从立法内容上看,其特点是自愿行动、政府推动与强制措施并重。 英国没有专门的海洋能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