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心血站创建民族团结模范进步单位实 施 方 案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贯彻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和推动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州卫生局2011233号文件关于昌吉州卫生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意见,结合血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活动为动力,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科学跨越,富民强州”为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和“三个率先”的核心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彻于血站的工作之中,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在血站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发展环境,为自治州打造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用坚定的信念,共同的理想团结各族群众,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