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医务部责任编辑:进修办 第一章 进修教育的组织管理一、在学校,医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医务部全面负责进修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进修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进修生的日常业务工作由指导教师具体负责。二、进修生教育采取以举办进修班和零散进修两种形式,均以专科提高为主。三、进修期限依照各学科专业特点和培训目标规定如下:医师进修期限为一年;其他人员进修期限为一年或半年;参观学习时限视选送单位的实际需求而定。四、进修教育的方式:通过临床带教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形式,提高进修生本专业理论水平、临床实践以及临床科学研究能力,使其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医务部组织全院性的讲座,以提高进修生的医学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科研创新能力。进修生的指导教师由具有丰富理论基础和临床经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全面负责进修医师培训计划的实施,思想品德教育以及对进修生的考核、评议等工作,督促进修生按期完成进修学习任务。五、医务部负责全院进修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各科室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