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砂浆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1 基本规定 (1)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20mm。 (2)当水泥砂浆垫层铺设在水泥类的基层上时,其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基层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3)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4)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5)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6)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中表5.1.7的规定。 (7)应遵守9.1.1和9.1.3的相关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1)水泥砂浆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2)铺设前应根据设计要求通过实验确定配合比。 2.2 材料要求(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