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XX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