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争先创优奖惩办法 一、奖惩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核对象当年的争先创优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二、奖惩对象和内容 奖惩对象为本院全体职工。考核内容为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以及全院各项规章、规范、作风建设、软环境建设等。 三、奖惩考核方式 采取平时督查、自查自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检查考核、督查办督查等方式,将考核对象日常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平时考核与不定期考查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考核质量和优劣。 四、奖惩办法(一)奖励事宜及标准 在检查考核评比中,科室获得荣誉的,以奖状,奖牌、荣誉证书或通报为准;个人获得荣誉的,以奖状,证书或通报为准。1、各科室在年终综合工作考核评比排列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各科室正职各奖励800元、600元、400元。科室副职各奖励400元、300元、200元。科室一般人员各奖励200元、100元、50元。如有关奖项不排名次的,被评为优胜科室的,奖励办法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