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纪委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加快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构建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第三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针对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问题,全面查找风险点,分析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监控预警机制,并及时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考核修正,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第四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涉及资金审批和使用权、物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