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二、治理依据、范围、内容和方式(一)治理依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建筑施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