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做法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推进。2006年我局多次向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市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并研究解决了具体问题。首先将法律援助机构性质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次落实法援工作经费。2006年,市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当年拨付法援专项经费2.7万元,2007年拨付3万元,2008年拨付6万元,今年财政预算安排仍是6万元,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再次提高法援工作的政府位次。自2006年起,法律援助工作都写入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扩大了法援工作的影响力。目前,中心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2名,管理人员1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系点均设有兼职工作人员,全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达231人。二、组织网络的建立与完善,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大多在农村、社区,为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保证应援尽援,2007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2007年5月,我局就建立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