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区政府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评定标准及程序上传时间 : 2011-10-12 19:36:38 信息来源: 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 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 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校区: 根据区教育厅桂教资助【2011】28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通知、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各项奖助学金评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奖助金额: 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名额分别为:国家奖学金31人,每人奖励金额8000元,合计24.8万元;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61人,每人奖励5000元,合计280.5万元;高校国家助学金5229人,平均资助3000元,其中一档3500元,二档2500元,合计1568.7万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66人,每人奖励5000元,合计33万元。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