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思明区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11号)、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厦府42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由各类财政性资金全额、部分投资,或由财政负责进行融资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二)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投资项目;(三)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其他专项用于建设投资项目;(四)财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等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五)由财政负责采取各种形式融资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区级财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