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虎邱中心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依据 依据安溪县教育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虎邱镇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有备无患,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内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1.4 编制单位全校防台风应急预案由中心学校牵头编制,报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备案。各基层小学、幼儿园也应结合本校(园)的工作实际,及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2月28日前报中心学校保卫处备案。各校(园)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园)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5 修订要求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组织设立虎邱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校保卫处;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要相应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