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精细化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采、掘单位的机电工作范围及职责:1、从采区配电点(含配电点设备)到工作面所有的设备,动力电缆、五小电器、信号电缆的安装、回收,并负责管理。2、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需机电科协助的,实行有偿服务。3、闲置设备(含五小电器、溜子部件及其它电气设备)拆除回收升井。4、设置专、兼职设备网员,保证所属设备与机电台帐相对应。5、负责工作面临时排水,压风管路的延伸、安装、回收。6、积极开展机电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7、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度,包机到人、责任明确,实行奖惩相结合制度。(二)运转工区机电职责范围:1、所属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如有困难申请机电协助解决的,要通过分管领导协调。2、所属运行中的安全门、老虎口的检查、检修、更换。3、井下、地面、管辖区内的五小电器设备及控制线路的安装、检修、回收。4、主要运输大巷及上下山、机房硐室的标准化工作。5、矿车、机车、电瓶车的维修、保养。6、运输系统包括电瓶车、翻滚笼、皮带机的管理、检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