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违法违规责任人处理的规定保险公司对违法违规责任人处理的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经营管理,强化内控合规,防范经营风险,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案件发生,根据刑法、保险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等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违法违规责任人的处理要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程序合法、权责对等、逐级追究、公平公正、惩教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第四条 本规定将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指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风险、引发不良后果起直接作用的人员。间接责任人,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造成的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起间接作用的人员,包括经营管理责任人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