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步仙乡凤凰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讨论稿)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学校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资金来源政府预算下拨的绩效工资款及学校自筹资金。二、实施范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由学校聘用人员(没有编制的人员)的工资不在财政拨发的绩效工资里支付,由学校勤工俭学收入支付。三、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处室主要负责人,年级组长为成员,负责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考核,工作量和绩效工资的核定与发放。1、教导处:负责对专任教师和教研组、年级组及其他教辅人员的考核和工作量计算、绩效工资核算;并负责对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核定。2、德育处:负责对团委会、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人员的考核。3、总务处:负责对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四、绩效工资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初中师生比应为1:16,班额为每班50人;小学师生比应为1:21,班额为每班45人。而我校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