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金融日益走向混业,“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银行(指商业银行,下同)保险、证券都跃跃欲试的时候,信托公司却处于2007年“信托新政”实施以来的“第六次”清理整顿中,至今仍有不少信托公司为获取新的金融许可牌照而努力。政策法规的诸多限制,进一步削弱了信托公司占领新领域的竞争力,仅靠信托公司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短期内仍比较困难。从世界范围来看,与银行有着良好互补性的信托公司,大多与银行有着紧密的联系。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整合尚未完成,外资进入又带来日益激烈的竞争。因此,对我国的信托公司而言,与银行合作是当前宏观环境下的必然要求。 业务手段上有互补n 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背景u 在我国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是我国目前唯一能够横跨实业、货币与资本三大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和融资的金融机构,因此其业务手段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但由于中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融资成本偏高、营业网点乏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定位不明,不断进行清理整顿,其行业规模相对较小,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项目资源较为乏。银行虽然在现行政策环境下金融功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