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大对习惯性违章违纪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力度,明确日常作业过程中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章违纪的,更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习惯性违章违纪现象,杜绝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履行依章操作及监督、制止他人违章行为的职责;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配戴“红袖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履行对习惯性违章违纪现象监督、检查及考核的职责。第四条 习惯性违章违纪的考核标准为每例考核100元/次。工段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每例连带班组长(兼职安全员)50元/次;分厂(部、矿)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每例连带工段长50元/次;公司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每例连带分厂(部、矿)安全员50元/次。第五条 各单位习惯性违章违纪共用部分1、 坐在安全帽上的;2、 安全帽没有系好帽带的;3、 工作时间赤膊坦胸的;4、 坐在操作台或桌子上以及把腿跷在操作台或桌子上的;5、 坐靠在安全栏杆上的;6、 在电器或机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