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甲方:重庆万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津区东门转盘原广电局六楼 法定代表:王羽 电话: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 电话:为有效开发建设四面山,促进四面山旅游产业和经济的发展,结合甲乙双方资源,经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平等协商,就甲方前期立项的“四面山梅花鹿游乐园”园区内规划的“休闲度假区”的旅游地产开发(以下简称地产开发),共同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 四面山梅花鹿游乐园区内规划的“休闲度假区”的旅游地产开发 (二)、项目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四面村和林海村(原江津区柏林镇四面村的二社和三社) (三)、项目规模: 梅花鹿游乐园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亩 ,按政府农业企业建设用地管理规定,按全部流转土地面积算,3 %按村镇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占地 36 亩;7 %按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占地 84亩。第二条、 项目合作内容:(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梅花鹿游乐园区内“休闲度假区”的旅游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