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小学生“八大习惯”养成教育实施方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八大习惯”养成教育的通知(榆政教发【2015】27号)要求,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培养阳光儿童,实施“品格教育”入手,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八大习惯”养成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八大习惯”养成教育,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精神,把“八大习惯”养成教育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养成教育新常态,让学生把行为养成教育内化为个人内在修养,外化为一以贯之的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快乐健康成长。二、目标任务着眼于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培养学生享用终身的好习惯。要求榆林市第十一小学学生树立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心中有榜样的意识,掌握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自我等基本关系,在学校做一个求上进、会自理的榆阳好学子,在家里做一个有孝行、知感恩的榆阳好孩子,在社会做一个会共处、守公德的榆阳好公民。三、主要内容(一)培养文明礼仪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