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组织工作会议上更是强调,“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那么,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呢?个人认为,加大培训、培养、选拔、监督和考核机制的创新力度,提高选人用人机制的创新水平,不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来选人用人,才是组织工作永葆青春活力的保证。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当前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方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领域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