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山西省农业厅成文日期:2007年11月13日各市农业(经)局(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6】33号)精神,按照省农廉办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通知(晋农廉发20073号)的要求,省农业厅制定了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附: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试行)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及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按行政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以及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村会计业务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