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溪东中学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文件规定和要求,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2297号)、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1324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文201334号)和南安市教育系统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南教综20132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为目标,以遏制、防范事故发生为重点,以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为着力点,组织动员我校全体师生、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安全发展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校师生、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好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