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局。为确保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了解、评估各学院(系)在公寓管理方面的工作绩效,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校本部各学院(系)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二、考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考评结果为主,考评过程为辅。三、各学院(系)在学生公寓的职责(一)组织机构1、为加强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学院(系)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是学生公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和楼栋干事为成员。同时,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也为学生活动创造平台,各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