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中教师教学评价方案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展示当代中学教师的师德形象,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形成更科学、更客观、更有标准可依的评价体系,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反思、改进和发展功能,坚持“以评价促进教师发展,为教师发展而评价”的思想。二、评价原则(一)发展性原则:评价要体现当代教育发展趋势和教学观,以教师发展为本,注重与学生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共同进步,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自我。 (二)层次性原则:评价要体现层次性、提升性,使新入职教师、成熟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专业能力都得到不断发展和提升。(三)自主性原则:评价要“尊重差异、尊重特色、尊重创新”,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四)激励性原则:评价体系的价值在于检查和督促教师的教育教学,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